关于杭州市肿瘤医院2020-2021年度零星维修及零星工程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0-03-25 1257 供稿:本站

一、招标项目编号: JYZB-2020-0324


二、招标项目概况:

标项

序号

标项名称

数量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

备注

1

2020-2021年度零星维修及零星工程项目

1

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


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17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4、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地址、方式:


1.  获取时间:2020年03月25日至2020年03月31日(节假日和双休日除外),每天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7:00


2.获取地址:杭州市秋涛路18号中针商务大厦902室


3.获取方式: 致电代理公司。


五、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4月14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六、投标地址:杭州市秋涛路18号中针商务大厦902室


七、开标时间:2020年04月14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八、开标地址:杭州市秋涛路18号中针商务大厦902室


九、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监督部门投诉。


2.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交的资料(提交完整资料及报名表后视为报名成功):


a)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b)资质证书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c)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需盖公章及法人章)


d) 报名表。


  3.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1 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非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且在采购需求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采购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


3.2 节能环保要求


3.2.1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


3.2.2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投标无效。


3.3小型、微型企业价格扣除。


3.3.1小型、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3.2对于非专门面向此类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投标价格给予6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3.3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与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的投标价格扣除。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3.3.4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3.5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十、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建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桑国坚


联系电话:13064714752


传真:0571-87085692


地址:杭州市秋涛路18号中针商务大厦902室


2、采购人名称:杭州市肿瘤医院


联系人:卢工


联系电话:18458247988


传真: /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严官巷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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