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用血费用减免政策
为免去献血者前往献血管理机构报销的麻烦,杭州市献血管理中心启用了“用血费用减免系统”,用血者只需携带献血证、献血者与用血者的身份证、关系证明等相关资料,可在医院办理用血费用的减免。符合报销的用血者当天把相关材料交至用血费用减免办理窗口(门诊收费5号窗口)
献血者及其亲属可以按照下列规定免交临床用血费用:
1、献血者捐献全血累计达400ML以上的,本人终身免交临床用血费用;不足400ML的,自献血之日起5年内按照不超过献血量的5倍免交临床用血费用,5年后免交与献血量等量的临床用血费用;
2、献血者的配偶、父母和子女,5年内按照不超过献血量的2倍免交临床用血费用,5年后免交与献血量等量的临床用血费用;
3、达到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金奖标准以上的献血者,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配偶父母享受第二项规定的待遇(注:奉献奖金奖标准是献血量达到8000ML即可);
4、献血者捐献造血干细胞的,本人终身免交临床用血费用;其配偶、父母和子女终身按照不超过800ML的献血量免交临床用血费用;
5、献血者捐献单采血小板的,本人终身免交临床用血费用;其配偶、父母和子女享受第二项规定的待遇,献血量按照捐献一次折合全血800ML计算;
6、稀有血型的献血者,本人终身免交临床用血费用;其配偶、父母和子女享受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减免流程】
办理人携带相关材料——用血费用减免办理窗口(5号窗口)——审核材料、登记信息——系统自动计算减免金额——用血费用减免凭证打印、办理人签字确认——费用减免成功——医院于次月初与献血管理机构进行结算
【注意事项】
1、需提供的相关材料为:
(1)献血者本人用血:本人身份证、献血证原件(有最近献血记录的献血证);
(2)亲属用血:献血者和用血者身份证、献血证、用血者与献血者关系证明材料原件。关系证明如户口本、结婚证、单位证明、出生证明、公安部门证明、村(居)委会证明等,其中任意一种有效证明即可;
2、办理用血费用减免应在住院费用清算之前;
3、献血时间须在用血时间之前方可办理本次减免;
4、如用血者未能在住院费用清算之前办理用血费用减免,工作人员需告知用血者携带相关材料和发票到献血地献血管理机构报销;
5、杭州市献血管理中心减免政策咨询电话:0571-870309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