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肿瘤医院自主定价服务项目公示

发布时间:2023-12-28 216 供稿:本站

根据浙江省卫生厅、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医疗机构开展特需服务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浙价费[2000]10号浙卫发[2000]71号浙财综[2000]18号)和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部分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的通知》(浙价医〔2015〕137号 )文件精神,特需医疗服务项目由医疗机构自主定价,按照特需医疗服务项目管理,自主定价服务项目由需方自愿选择,价格等信息应在执行前在其网站、服务场所等醒目位置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大剂量核素治疗特需床位费自主定价项目进行公示公示内容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31228---2024年111

  联系电话:56006120;56006061

大剂量核素治疗特需床位自主定价公示.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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