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88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将杭州市第四人民医院迁建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杭州市第四人民医院迁建工程。
项目性质:迁建。
建设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西至新浦路,东至浦沿绿化带,北至规划绿化带,南至规划浦湖街)。
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设置床位800张,包括综合住院楼,感染楼,门诊医技楼、地下停车库、室外工程等。
二. 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表1 本项目主要环境敏感目标
序号 | 环境保护对象 | 保护目标 | |
1 | 地表水环境 | 本项目迁建地址附近水体为钱塘190。保护对象主要为钱塘江 |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Ⅱ类 |
2 | 环境空气 | 项目厂界500米范围内的学校、医院、居住区等,主要有杭州市滨江区浦沿幼儿园浦联分园、杭州江南专修学院美术学院、浦沿公寓、浦乐新苑、望水华庭(建设中)、滨之舟人才公寓、杭州竺可桢学校、浦联名府、镇前路小区等 |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 |
3 | 声环境 | 厂界50m范围内无敏感点 |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和4类 |
4 | 地下水环境 | 项目边界外500米范围内无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 | / |
5 | 土壤 | 本项目为医院项目,不会产生重金属和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不会对场地及周边的土壤造成污染 | / |
6 | 生态环境 | 本项目位于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用地范围内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 / |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地表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废水采用“格栅池+调节池+A/O池+二沉池+消毒工艺”工艺方案。经过处理达到尾水排放标准后排放。本项目废水水质简单,萧山钱江污水处理厂尚有充足余量接纳本项目废水。项目废水接管后不会对污水处理厂污染负荷及正常运行产生不利影响,对该区域地表水体影响不大,不会造成区域地表水环境质量功能降级。
2.环境空气影响
预测结果表明,本项目排放的硫化氢、氨、非甲烷总烃、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能够满足相应标准限值,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3.声环境影响
本工程新增设备采取安装消声器、隔声减震垫、设置隔声门窗等措施后,本项目正常运行时,各场界昼、夜间噪声预测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相应标准要求。
4.地下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设备和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均按照相关规范要求进行设计、施工,分区防渗系统的防渗能力达到设计要求,防渗系统完好。正常运行情况下,不会有液体物料、废水的泄漏情况发生,对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
5.土壤环境影响
本项目工程范围内做好污水的收集、污水管道、废水排放管道和污水处理、污泥处理构建筑物的防腐防渗工作,避免管道和构建筑物的跑、冒、滴、漏,污泥暂存于储泥池并及时清运,本项目的实施对土壤环境的影响较小。
6.固废处置影响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污水处理站污泥、医疗废物、一般可回收医疗废物、生活垃圾、纯水制备固废、废灯管、废活性炭。其中医疗废物、废灯管、活性炭和污泥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可回收医疗废物定期由废品回收公司回收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每天统一清运,纯水制备固废由设备厂家回收。经分析,以上处理方式、途径具有可行性,对环境的影响在可承受范围内。
7.生态环境影响
本项目用地范围内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项目排放污染物在采取相应措施后,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8.风险影响影响
项目涉及的风险单元主要为危废仓库、污水处理站、检验科室、实验室等。企业在做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编制应急预案等环保管理工作后,本项目的环境风险可以得到控制,环境事故风险水平是可以接受的。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1.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感染楼废水经消毒后与其他废水一起进入院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工艺:格栅池+调节池+A/O池+二沉池+消毒工艺),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汽车尾气经竖井机械排风高空排放;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污水处理站恶臭经密闭收集后通过UV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屋顶排放;锅炉采用低氮燃烧装置,燃烧废气收集后由高空排放。
3.噪声控制措施
在设备选型上尽量选用高效节能低噪设备。做好高噪声设备的隔声降噪工作。加强对各类机械设备及其降噪设备的定期检查、维护和管理等。
4.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在运营过程中做好对污水处理站设备的维护、检修,加强关键部位的安全防护、报警措施,以便及时发现事故隐患,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以防事故的发生。另外,严格落实本报告提出的三区防渗措施,防止洒落地面的污染物渗入地下。
5.固废控制措施
污水处理站污泥、医疗废物、一般可回收医疗废物、生活垃圾、纯水制备固废、废灯管、废活性炭。其中医疗废物、废灯管、活性炭和污泥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可回收医疗废物定期由废品回收公司回收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每天统一清运,纯水制备固废由设备厂家回收。
6.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由于建设过程中涉及一定面积的地表裸露,将导致不同程度的土壤侵蚀、水土流失现象,从而对相应的土壤结构等产生潜在的危害。这种土壤侵蚀、水土流失现象在梅雨季节和台风频发的强降水季节会变得更为突出。对此,必须注意建设过程中的水土保持问题,避免因大面积开挖而造成地表层破坏而导致水土流失。
7.风险防范措施
对危废仓库、污水处理站等构筑物均进行防渗处理,安排环保专员定期巡查,发现泄漏及时封堵,严格规范员工生产操作流程,定期对排放的废水、废气进行监测,确保废水、废气达标排放。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要点
杭州市第四人民医院迁建工程项目选址合理,符合“三线一单”管控要求,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污染物达标排放,区域环境质量能维持现状,只要企业方重视环保工作,认真落实评价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对策,加强对污染物的治理工作,做到环保工作专人分管,责任到人,加强对各类污染源的管理,落实环保治理所需要的资金,严格执行“三同时”的要求,则本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可接受。因此该项目从环保角度来说是可行的。
六.公众查阅相关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如需查阅相关信息,可致电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资料索取时间不迟于2024年10月10日。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公众对建设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2.公众对建设项目实施可能涉及的环境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3.公众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4.其他的相关建议。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将自己的意见或建议致电或致信建设单位、环评单位或者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个人应如实提供姓名和联系方式,单位应如实提供联系地址和联系方式并加盖公章。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有效期限:2024年9月20日~ 2024年10月10日,共10个工作日。
十.有关单位和部门的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杭州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开元路70号
联系方式:卢工 0571-87089826
2.环评单位
单位名称:浙江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浙谷深蓝中心6号楼11楼
联系方式:孙工 0571-88618187。
3.相关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审批单位: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滨江分局
环保窗口联系方式:0571-89521100。
公告发布单位:杭州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心
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9月20日